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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的中美貿易之間,注定不平靜。5月17日,美國商務部作出裁決,決定對中國太陽能光伏產品征收31.14%-249.96%的反傾銷稅。
這并不是美國歷史上第一次對中國太陽能產品征收相關關稅,早在今年3月份,美國商務部就初裁決定,對中國光伏產品征收2.90%-4.73%的反補貼關稅。
不過,與3月份的“象征性”關稅相比,這次的裁決是有史以來美方開出的最嚴重的一次懲罰性關稅。
據美方統計,此次關稅決定將影響59家中國太陽能公司,這些公司對美出口金額達到了將近31億美元,損失可謂慘重。
對此,英國《經濟學人》雜志這樣評論,美國針對中國太陽能電池板的關稅是危險且無意義的,“美國將中國的太陽能電池板拒之門外,既不會幫到這個星球,也不會幫到自己國內的消費者,關稅甚至不會對美國的太陽能公司提供多少保護。”
然而,對于在飄搖之中的的中國太陽能行業來說,美方的決定,無疑是一次巨大的考驗。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此前在給媒體的回復中就表示,中國光伏企業會團結一致,繼續在反傾銷和反補貼程序中積極、頑強、有力地抗辯,為維護自身合法利益盡最大努力。
與此同時,中國也啟動了自己的措施。在美國針對太陽能光伏電池的“雙反調查”出來不久,5月24日,中國商務部也發布2012年第26號公告,公布了對美國可再生能源產業的部分扶持政策及補貼措施貿易壁壘調查的初步結論。
根據調查結論,商務部初步認定,美國6項被調查措施構成世界貿易組織《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定》第3條的禁止性補貼,并違反了上述協定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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